农贸市场禁用“生鲜灯”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线年是“生鲜灯”禁用新规实施后的第一年。近日,有市民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农贸市场看到生肉摊点挂着一种泛红光的灯,和其他菜摊白光灯对比,泛红色光非常明显。黄桷坪街道市场监管所回应:“这种‘模棱两可灯’,经过检查不是‘生鲜灯’。”九龙坡区市监局回应最新回应:责令改正,已全部换普通照明灯具。(3月17日 上游新闻)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农贸市场“生鲜灯”被禁用后,“模棱两可灯”横空出世取代“生鲜灯”,既能逃避市场监管的检查,又能继续给生鲜食用农产品“美颜”,忽悠广大消费者。笔者认为,莫让“生鲜灯”借模棱两可灯“还魂”,类似打擦边球或变种的“生鲜灯”,也必须予以禁止,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生鲜灯”可谓是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美颜神器”,在“生鲜灯”照耀下,肉类、果蔬等显得光鲜水灵,甚至变质的肉类也让人觉得新鲜。“生鲜灯”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为此,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也就是说,“生鲜灯”被明令禁止使用。目前,经过整治市场上传统的“生鲜灯”已难寻踪迹。
然而,禁用“生鲜灯”虽然让生鲜农产品恢复本来的容颜,但市场上的“模棱两可灯”又开始大行其道,继续用灯光的“美颜”效果忽悠消费者。而街道市场监管所检查后认为,“模棱两可灯”不是“生鲜灯”,则令人大跌眼镜。确实,执法依据的量化参考标准是“暖色光色温必须是2500K~3300K,中性光色温必须是3300K~5300K,蔬菜熟食卤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8,肉类交易区等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0”。从这个标准来看,“模棱两可灯”确实不是“生鲜灯”。但是不是违法灯具,不能光看标准灯具,还应当看实际效果。
事实上,“模棱两可灯”是厂商专门研发出来打擦边球的。“模棱两可灯”的红色灯珠数量,和传统“生鲜灯”差不多,但大量增加白灯珠数量,红白灯珠搭配起来后,使得亮度不仅增加了新利体育,光照上农产品更亮,与传统“生鲜灯”比,色泽也更好看。可见,“模棱两可灯”表面上符合量化参考标准,实际效果上却比传统“生鲜灯”的“美颜”效果更强,更容易误导消费者。说白了,“模棱两可灯”就是“生鲜灯”的变种,目的无疑是为了逃避监管。因此,决不能让“生鲜灯”借模棱两可灯“还魂”。
魔高一尺,就该道高一丈。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打擦边球或变种的“生鲜灯”泛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比如,规定和公布符合标准的照明灯具品牌,让商户选择购买使用;或由市场管理等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安装合规的照明灯具。这样,将类似打擦边球或变种的“生鲜灯”,统统拒之市场门外,使生鲜食用农产品恢复真实的面目,让广大消费者不再担心被误导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