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文/图 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雪松)根据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
今日上午,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新利体育,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被开罚单。其中,松柏农贸市场和集美农贸市场均已更换合格灯具,肉菜海鲜全部“素颜”上市。上午九时许,鹭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发现角滨路一户经营户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经营户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新利体育予以警告,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是禁用“生鲜灯”新规实施以来思明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生鲜灯”又被称为“生鲜美颜灯”,不同颜色灯光效果不同:暖黄光会让水果、面包等显得有光泽;暖红光让熟食、烧鸭、卤味等显得新鲜红润;淡蓝光往往被用在水产、冰鲜产品上。“生鲜灯”会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真实色泽、新鲜程度的判断。
据了解,自6月底新规发布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齐发力,全市部署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督促整改,新利体育保障新规按时落实。市农贸市场改造办对全市新改造的市场统一配置具有正常色温色泽的灯具;夏商集团旗下农贸市场和超市均已完成整改;天虹元初、永辉、ole等各大超市均已提前完成拆除和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督促79家集中交易市场、新利体育201家超市灯具、290家生鲜店完成整改,累计拆除/更换生鲜灯5087盏。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并将“生鲜灯”纳入常态化管理,新利体育谨防不合格灯具回潮,对违规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将依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群众如有发现仍在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