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12月起全面禁用“生鲜灯”新利体育
栏目:新利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05 03:47:57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伦艺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生鲜灯”(专门用来给生鲜食用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照明等设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为防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11月2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南昌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即日起开展此类照明设施自查,如存在使用“生鲜灯”等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伦艺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生鲜灯”(专门用来给生鲜食用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照明等设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为防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11月2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南昌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即日起开展此类照明设施自查,如存在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一律停用并更换照明等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等设施。

  《告诫书》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等设施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消费者如在12月1日后,发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仍在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新利体育报。

  1、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或“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江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中国江西网讯[XXX报]”或“中国江西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灯具,并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江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新利体育。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新利体育:中国江西网电话